为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目标落实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服务”(服务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开展“三个行动”(“信用建设年”创建、金政银企合作、企业上市梯次培育),突出“五个确保”(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工业发展资金需求、确保服务业发展资金需求、确保“三农”资金需求、确保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统筹谋划全市金融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地方金融业改革创新,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大推进间接融资力度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紧紧抓住国家货币政策预调微调和结构调整的机遇,推动驻泰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加大对泰安的信贷投放,力争全年驻泰银行业机构新增贷款 110亿元;各驻泰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新增贷款在全省系统内占比不低于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幅。进一步加大与省级行对接力度,向上级行推荐更多的项目、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不断扩大信贷资金投放总量。用足用好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小微企业结构性让利政策、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等,继续支持引导农发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行加大在新农村建设、农民创业小额贷款资金投放。积极利用香港等境外市场利率较低的优势,引导全市大型骨干优势企业从境外金融机构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商业银行继续加强与政府投融资平台项目合作,推进20亿元城投债的发放。
(二)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全市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引导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生物育种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服务业、社会民生、“三农”等关键领域的信贷投放。加大对中材玻纤新材料工业园、康平纳高速高效特种数控机床等100个重点项目、43个汽车产业项目、28个输变电项目、46个新材料项目、422个技术改造项目、宝来利来倍利素等战略性兴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高新技术园区、产业集群、优势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旅游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包括泰山文化产业园在内的10个服务业重点园区、30个重点企业、30个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14个特色优势农业、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强村固基”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两轴两带”、高铁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南部城市新区、城中村改造等的信贷支持,着力做好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支持。
(三)加大表外融资和信贷创新力度。鼓励督促银行机构继续大力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表外融资业务,争取当年表外融资增速不低于表内融资,实现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协调发展。做好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高效对接,落实好差异化的货币信贷和金融监管政策,推动银行业机构大力拓展产业链、供应链、销售链融资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加快在“三农”、小微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信贷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广企业股权、应收账款、农村“三权一房”(土地经营权、养殖水面经营权、林权、村民住房)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积极探索开发动产、知识产权、经营许可证等新的抵(质)押贷款业务。
二、大力推进金政银企合作
(四)大力推进银企合作。努力搭建起多层次多形式银企合作平台,建立全方位的银企合作长效机制,使银企合作履盖全市的大中小微企业和各类建设项目。继续做好银企合作项目筛选,精心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符合保障民生、符合实体经济发展和银行信贷要求的项目,每季度向省内外及驻泰各银行机构发布、推荐,每季度组织驻泰及异地股份制银行到我市企业进行实地项目融资对接和举办银企洽谈、恳谈会,继续指导县市区开展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交流活动。继续邀请省级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参加我市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暨银企合作会议,推荐发布金政银企合作项目,推介全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签约额度不低于180亿元,力争做到“五个突出支持、一个确保”:即突出对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民生项目的支持,确保银企合作资金到位率95%以上。
(五)大力支持异地银行放款。充分发挥“泰安市金融服务中心”作用,为异地股份制银行提供更加优质、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好异地股份制银行在泰安放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邀请异地股份制银行每月到我市进行项目考察,不断推介我市的融资项目,引导推动异地股份制银行增加对我市信贷投放,力争2012年异地股份制银行在我市新增贷款40亿元以上。积极引进国内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进民生银行、天津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和泰山保险公司尽快落户泰安。
(六)大力保障资金链条安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比较好、成长性比较强,而暂时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还贷的企业,积极引导商业银行不抽回信贷资金,继续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对银行业机构实施信贷退出的我市部分传统产业及时提出警示,推动企业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升级。推动县市区、高新区设立过桥还贷资金,以解决企业临时还贷所急需的资金,确保企业资金链不断,正常生产经营不停顿。继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重点企业资金预警监测,尤其重点关注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66家重点工业企业资金链安全,对可能出现的资金紧张问题提前做好银企对接。引导商业银行继续大力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我市项目建设资金有来源、有保障。
三、加快推动直接融资
(七)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对初步具备上市条件的每一家拟上市企业,按照 “四个一”的要求,即:成立一个上市工作班子、制定一套上市方案、确定一个推进时间表、形成一个工作机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好企业上市遇到的资金担保、社会保险、环保、土地房产登记、消防、住房公积金、税收、工商登记、规划、外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以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为重点,加强与深交所合作,着力抓好众诚矿山、力博科技、科诺型钢、普瑞特、一滕化工、康平纳机械、中顺纸业、新煤机械等10家企业的上市,力争年内全市有1家以上拟上市企业通过国家证监会过会审核。积极引导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企业到香港上市。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实现再融资,通过并购重组资源整合实现产业升级。
(八)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实施“百家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按照梯次培育方式,完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对全市主营业务突出、市场前景比较好、科技含量比较高、持续盈利比较强的100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其中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50家,培植2-3年内初步具备上市基本条件的重点拟上市企业15家。大力培育旅游文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在全市选择4家旅游文化企业重点培育。抓住国家支持小微企业上市机遇,抓紧筛选培育10家科技型、创业型拟上市小微企业。鼓励引导企业到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努力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企业上市的专门人才。
(九)加快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利用企业债券、银行间债券、公司债等渠道,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引导成长型中小企业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实现再融资;积极探索推动小企业发债;加快推进“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鼓励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增信服务。加强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与企业的合作,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抓住国家稳定推进地方政府按核定规模发债试点机遇,为政府发债提供金融服务。力争年内各类企业债券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规模达到60亿元。促进股权投资业快速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市高新区设立股权投资引导资金,引导拟上市企业、创业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搞好产融结合,引导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四、努力做好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
(十)做大做强市商业银行。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主要监管指标三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两年达到全省上游水平”的目标,督促引导市商业银行转变经营理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实力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经营水平。推动市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不出资金风险案件,风险评级力争达到3B级以上。推动新汶支行的申报审批和推进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引导市商业银行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城镇居民、社区建设和县域经济,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特色化经营和差异化竞争,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强化对市商业银行的外部管理与监管,及时化解风险,使市商业银行真正成为实力强、信誉好、老百姓信得过的“市民银行”。
(十一)推进农村信用社向农商行转变。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股份制、银行化为方向,推进县市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年内争取组建1家农村商业银行。探索通过政府适当注资、优势企业参股入股、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大幅度降低不良资产率,达到监管标准。引导农信社系统加强内控建设,防范和处置各类风险,确保不出较大案件。
(十二)抓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继续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现县域全覆盖。落实《泰安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实施细则》,以监管服务和规范发展为重点,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行业年审工作,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防控风险。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调整完善股权结构,增资扩股,创新业务品种,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乡村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发挥为“三农”、小微企业服务的重要作用。协调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加大扶持力度。
(十三)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合理布局、健康发展”原则,全面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力争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达到13家,实现县域全覆盖。按照《泰安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和监管指引》,加强对全市1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做好行业年审和分类评级,强化行业信用和自律建设,防范和控制风险。引导有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走专业化路子,围绕“三农”、科技、文化等领域开展特色融资服务。促进银担合作,建立商业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平诚信的业务合作关系。完善扶持政策,提高服务能力。
(十四)做好村镇银行设立。加强与上海农商行合作,年内完成宁阳沪农商村镇银行、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和岱岳区沪农商村镇银行3家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开业;加快推进建设银行在泰山区、新泰设立村镇银行的进程。加强与大型银行的沟通联系,积极引进境内外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继续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支持监管部门做好对村镇银行的监督管理,促其规范发展。依法引导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加强对岱绿特蔬菜专业合作社、新泰市天宝樱桃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加强风险防范,实现规范发展。
五、促进保险业规范发展
(十五)强化保险助推经济发展能力。协调推动保险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合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器“的作用,力争全市保费收入50亿元。继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新泰、肥城、东平试点面积,力争小麦、玉米保险承保总面积达到120万亩,保费金额达到1200万元。大力发展能源、交通、物流、旅游、文化、中小企业保险等业务,探索开展面向农户、城乡创业者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抵押物财产保险试点,积极拓展工程保险、企财险、科技保险等,不断拓展保险领域。
(十六)利用保险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开展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大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医疗责任等责任保险试点,加快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全面落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加大治安保险推动力度,扩大覆盖面,发挥好治安保险作用。大力推进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筛选符合保险公司投资条件的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项目,推介给各保险公司总部,争取与保险资金“联姻”支持我市经济发展。
六、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十七)着力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按照《泰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研究全市金融风险形势,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建立覆盖全市金融业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监管协调、依法处置体系和运作机制,加强对全市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上市公司潜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提出防范化解对策,确保全市金融秩序安全。高度关注民间融资活动,按照省做好民间融资活动试点的统一要求,坚持有堵有疏,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
(十八)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按照《泰安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系会议工作制度》、《明确行业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好县市区、市高新区及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认真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置工作。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的原则,组织开展对非法集资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金融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整治态势。认真落实《泰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继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十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出台“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开展信用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推动全市金融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制定全市企业上市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县市区上市公司数量、融资数额和上市后备资源数量。按照“科学合理、突出贡献、公开公平、易于考核”的原则,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扎实做好“泰安市金融贡献奖”、“泰安市金融创新奖”等的评选实施工作,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扎实开展“信用建设年”活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内在全市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单位、信用企业、信用乡镇”等的创建活动和示范评定工作,在全市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信用意识。建立健全金融与司法、工商、税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农村部分农户和部分企业单位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严厉整治恶意逃债、赖债和骗贷行为,严禁企业在改制重组中逃废悬空银行债务,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安全、高效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一)强化教育培训和金融调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就企业上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地方金融组织建设、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政策与形式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高对金融业发展的认识水平和驾驭能力。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科学把握国家金融政策,用足用活国家和省有关金融政策,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围绕全市项目建设融资、企业上市、股权投资、融资方式创新、农村金融体系、中小微企业融资、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信用体系建设、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生态环境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切实做好金融运行形势分析,理清金融发展思路,及时提出前瞻性、操作性强的的政策意见和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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