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总结
201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三四五”总体思路,抢抓机遇,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争先进位,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以“争规模、保重点、重监管、创服务、促发展”为目标,突出抓好五个确保,年初确定的目标全部超额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资金保障。2010年,新增贷款创历史最好水平,增幅居全省前列;全市贷款从2008年开始,一年前移一个位次;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全省名列前茅;泰安市列入大银行、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重点中心城市”;银企合作资金到位率达到137.5%,创历史最好水平;1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实现了8年来“零”的突破;新设立2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争取2家异地银行在泰安设立分行;证券营业部实现了6个县市区全覆盖。市金融办被评为全省金融办系统先进单位;省里对泰安市建立“市级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监测预警”、“依法处置非法集资部门监管”等做法进行推广;市主要领导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多次对全市金融工作给予表扬。
一、资金保障实现新突破
2010年12月末,驻泰商业银行存款余额1365.4亿元,新增158.2亿元,比年初增长13.1%。
2010年12月末,全市信用总量1309.4亿元。其中,(1)驻泰银行业机构,表内直接现金贷款余额920.2亿元,表外票据融资余额160.9亿元;(2)17家异地银行贷款余额228.3亿元。
1、新增贷款实现大的突破。2010年,全市新增贷款增幅前8个月居省内前5位,后4个月列全省前7位。到12月末,新增实际贷款251.7亿元,增长20.5%。其中,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大幅度增长,增幅达到51.2%;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贷款增长23.5%,城市建设贷款增长16.5%。
2、进入“信贷支持重点中心城市”实现大的突破。2010年,泰安市进入了省工农中建等大银行和农发行、进出口行等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重点中心城市”行列。彻底改变了原来我市没有完全进入大型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重点中心城市”的局面。
3、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实现大的突破。到2010年12月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增长34.1%。出台了“市级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资金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在全省推广了我市的做法。积极争取省国开行加大对我市支持,联合成立了贷款合作领导小组,省国开行通过投资、信贷、债券、租赁等手段,扩大对我市中小企业信贷投放。
4、争取异地银行信贷投放实现大的突破。大力引进股份制银行落户泰安,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已批准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分支机构的筹建进展顺利。到2010年12月末,省内17家异地商业、政策性银行在我市的放款228.3亿元,新增贷款50.9亿元,增长28.7%。
5、化解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实现大的突破。进一步完善资金预警监测网络,省金融办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市17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8.6%的所需生产经营资金基本满足。把重点企业、项目作为信贷资金支持的重中之重,确保了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112家企业、投资过2亿元的79个大项目的资金需求。
6、银企合作资金到位实现大的突破。2010年,牵头组织184家企业与各银行业机构签约196.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69.8亿元,资金到位率突破了100%,达到137.5%。做到了“三个突出支持”,一是突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支持,极大地推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二是突出对骨干企业的支持,泰开、岱银等骨干企业签约126亿元,占总签约额的64%;三是突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签约达到140多亿元,占总签约额的71.5%。
7、争取2011年新项目授信额度实现大的突破。面对2011年信贷规模严控、资金紧张的严峻局面,早动手、早计划、早安排,率先到上级行汇报争取对接,目前已与省工农中建等大银行和农发行,对接落实2011年新项目206个,贷款授信325亿元。
8、企业上市实现“零”的大的突破。2010年8月6日,尤洛卡公司在创业板挂牌,成为全省第2家创业板上市企业,直接融资5.03亿元。目前全市培育拟上市企业11家,上市后备资源17家。
二、突出抓好十一个方面的工作
为确保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年初确定全年金融工作目标:(1)驻泰商业银行直接现金贷款新增100亿元;(2)异地新增贷款40亿元;(3)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增长不低于30%,等等。已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1、抓对上争取。根据国家对信贷总量和信贷流向严格控制的实际情况,严把项目筛选关,积极争取上级行对我市继续增加授信额度。(1)从2009年底和2010年初开始,协调有关部门和6个县市区,筛选符合产业要求和贷款标准的530个项目,向省行对接,争取到省级行2010年度对我市增加390亿元的授信规模。(2)争取省级行对我市重点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省建行、省中行分别与新矿集团签署协议,3年内给予新矿集团418亿元信贷支持;康平纳集团成为全省建行第一家首发卓越信用卡受卡企业。(3)争取省农发行大力支持我市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项目。成立市落实农发行支农新政策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与农发行搞好项目对接,争取省农发行与我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我市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2、抓异地银行引进。2010年异地银行在我市新增贷款相当于驻泰金融机构新增的35%。一是继续向异地银行推介我市融资环境和重点项目。为推动异地银行与我市的银企合作,市金融办牵头有关部门先后赴济南、青岛,分别向15家异地银行和2家政策性银行进行推介,取得显著效果。二是大力引进股份制银行落户泰安。先后组织异地银行到泰安实地考察项目21次,引导异地银行到泰安放款,通过“泰安金融服务中心”,为异地银行进入泰安创造良好服务环境。目前,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都已确定在泰安设立分行;渤海银行、深发展、华夏等股份制银行也将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3、抓企业资金链安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没有一家因正常的资金问题停产。一是继续加大资金预警监测力度。在对440家企业建立资金预警监测网络的基础上,2010年把17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重点监测项目资金来源、银行收贷、短贷长用、资产变化以及资产诉讼等。二是继续加强银企互信。引导商业银行,按照“泰安市支持企业融资、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的意见”,对发展前景好、有市场但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企业,不抽回信贷资金,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并建立到期大额贷款提前告知制度。三是全力化解企业资金链条断裂风险。采取“一企一策”、财政过桥资金支持和银行俱乐部等形式,有效化解了华阳、飞达等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既千方百计推进了企业发展,又确保了银行资产安全。
4、抓企业上市。加大上市工作力度,一是摸清上市后备资源底数。对全市拟上市企业及上市后备资源企业进行摸底,针对企业上市推进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上市方案,面对面的指导。目前,培育28家企业作为拟上市及上市后备资源。其中拟推动15家企业在中小板、11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2家企业在境外或借壳上市。二是做好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积极引导非上市股份公司在股权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实现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变更、转让等程序的标准化管理,为企业提供改制、辅导、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的支持服务。三是指导上市公司做好风险处置。先后妥善处理了泰山石油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华阳科技大股东占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解决了海通证券上市股票的托管问题。
5、抓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规范协调。一是搞好摸底调查。按省金融办要求,积极做好对市县二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关情况的调研检查,受到省有关部门好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所有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已解包还原到项目,还款资金来源都有保障。二是制定方案整合平台。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把市本级五个平台整合为贷款、用款、还款一体的规范股份制企业,达到省里的要求。三是引导商业银行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对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市金融办引导商业银行继续加大对市级平台的支持,保续建、保竣工、保投产,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6、抓打击非法集资。一是继续强化工作机制。完善“五项工作机制”,成立了泰安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督导调度,召开7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下发督办函8件。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出台了“关于明确行业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通知”,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明确7个部门的监管责任,省里推广了我市的做法。三是继续强化防范排查和专项治理。坚持“防范在先、源头治理、联合打击”,认真梳理非法集资信访,展开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清理非法金融理财广告,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初始和萌芽状态。四是依法查处打击。牵头组织督办对排查出的4起、涉案金额计3亿多元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7、抓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出台了“泰安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做好规范整顿,我市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规范整顿得到省金融办的重新确认,1家新设融资性担保公司已开业。二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新设立了2家小额贷款公司,肥城鑫旺和泰通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三农”贷款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到2010年12月底,已累计贷款5.4亿元。目前正指导4家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对市商行的监管、指导和管理。推动市商行于2010年6月份顺利完成了4.98亿元增资扩股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推进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泰山银行”的工作;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了高管薪酬审核管理办法;推进市商行县域机构设立,在肥城新设立了分支机构。四是积极做好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广州农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来泰设立村镇银行;争取建行总行批准在新泰和肥城设立2家村镇银行。
8、抓全市证券业的快速、安全发展。一是证券营业机构、交易量迅速增加。2010年,全市证券营业部发展到9家,已履盖全市6个县市区。12月末,全市证券交易量1000多亿元。二是推动全市证券业实现安全发展。重点强化证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指导证券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制定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2010年我市证券行业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了证券业的快速安全发展。同时,引进中信万通证券公司落户泰安。
9、抓保险市场规范发展。2010年,我市30家保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总收入46.6亿元,同比增长2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是规范银保合作。出台“进一步加强银保合作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意见”,从银行代理资格管理、规范代理合作关系、严格执行费用支付管理规定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二是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牵头公安交警、财险公司等有关部门,设立保险快速理赔大厅,提高财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效率。三是支持各财险公司按市场化运作模式成立保险服务大厅。净化保险市场,杜绝高折扣、高返还、高手续费等低层次恶性竞争现象,提高保险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
10、抓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按照“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完善“7项工作机制”、“8个领导小组”,一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银行业监管机构把监管、服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银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设立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17项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设立了14项评价指标,对县市区政府设立了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的12项评价指标;组织驻泰商业银行对市人行、银监局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对综合评价进行通报,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2010年,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泰安市金融工作要点”、“ 明确行业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通知”、“泰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级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银保合作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意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推进知识产权融资工作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金融领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等11个文件。三是加强金融业务培训。2010年6月,邀请国家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来我市做金融形势专题辅导报告。举办了“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培训班”、“全市资本市场和企业上市工作培训班”和“全市金融知识培训班”。四是强化金融分析。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每月、每季深入分析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专门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泰安市驻泰和异地银行信贷分析月报表”,为市领导全面了解资金供求、项目建设融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资金保障等情况。五是科学编制“十二五”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市金融业发展进行了论证调研,完成了金融产业规划编制,为今后五年全市金融业发展提供规划指导。六是做好信息交流。编发《泰安市金融工作情况》22期;发挥泰安市金融工作网站的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作用。
11、抓自身建设。围绕创建“五型”机关、争创“泰山先锋”,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市金融办工作实际和要求,建立规章制度27章,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二是抓好作风建设。制定“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弘扬务实高效工作作风,提高对驻泰金融机构和异地银行服务水平。三是抓好学习。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健全学习、教育和培训制度,同时,加强对外学习和交流。今年,市金融办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9次。
三、2011年工作打算
今年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总量减少,信贷规模严控,信贷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初步确定2011年的目标:
(1)驻泰商业银行直接现金贷款计划目标新增120亿元,比2010年计划目标增长20%;(2)异地银行新增40亿元;(3)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保持不低于30%;(4)银企合作资金到位率不低于95%;(5)小额贷款公司履盖全市6个县市区,建立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6)再培育启动上市程序的企业2家。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大对上争取。认真选择筛选项目,继续争取上级行对我市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在今年各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严格控制的情况下,用足用活用好农发行的信贷支农新政策,有效解决全市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等的资金需求。
2、继续加大银企合作。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继续加大金政银企合作,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确保已筛选的240多项、贷款规模210多亿元的金政、银企合作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做好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制定出台“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实施意见”。继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给予泰安金融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好“切实做好企业改制中金融债权债务落实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放款条件。
4、继续做好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强化行业监管力度,落实好“明确行业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通知”规定,确保重点行业不出大的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源头治理,发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作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5、继续做好保障资金链安全工作。着重在企业资金预警监测、银企互信、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化解风险等方面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资金链不断,生产经营不停顿。继续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推进行动”,加大对 “三农”资金支持。引导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股权投资机构来泰安投资。
6、继续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重点做好科诺型钢上市申报工作,做好力博科技、众诚自动化、裕鑫玻璃纤维、一滕化工、赛特电工、新煤机械、山东同创、泰山工程机械等重点资源企业的辅导培育,全力做好其他上市资源动态培植工作。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加大培训、推介和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加强与境内外证券市场的交流与合作。
7、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继续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抓好日常监管与协调服务,争取6个县市区都成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整顿和设立工作,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加快县域分支机构设立步伐。加快村镇银行设立步伐,年内争取设立1家村镇银行。
8、推动全市保险业、证券业快速发展。继续做好全市保险业规范和发展工作,继续推动全市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全市证券业健康发展,加大对全市证券业安全生产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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