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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金融办 泰安市公安局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泰安市金融办 泰安市公安局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经济金融安全稳定大局。当前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是总体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投资理财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类、P2P网络借贷仍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参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往往是普通老百姓,许多人投资受到损失,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讲非法集资呈现以下特点,请市民朋友们时刻保持警惕: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形式变换多样。从过去的农林养种植、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助平台/社区股权众筹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

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

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中央电视台)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此外,非法集资有下乡进村的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或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收益理财产品吸收资金;银行代办员制度早已取消,但一些老资格的代办员仍然借用银行的名义吸收存款,其实钱根本没有存进银行,而是被其挪作他用。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发现非法集资,请及时举报。

广大社会公众在投资理财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应当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目前,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机构类型是,经中国银监会许可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可以面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为,经中国银监会或证监会许可的银行、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营业部)、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取得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资格的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信托、私募基金、私募市场发行的金融产品等主要面向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投资单个产品一般有最低金额限制,同时需达到一定资产和收入要求)销售、募集,且相关机构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不得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投资者不得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社会公众在选择理财机构时,除了查看机构营业执照外,还要注意查看业务许可证,并可登陆中国银监会(http://www.cbrc.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等政府网站查询核实。同时,还须提醒广大社会公众,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高收益对应高风险,一定要在完全了解理财产品有关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理财产品。

市民在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方面有疑问和困惑,可拨打市律师协会热线6612368咨询,或者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6114444举报。

                                      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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