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终止泰安市基金融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的通告
依泰安市基金融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按照《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该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按程序办理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业务终止后,公司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之前开展的担保业务依照相关法律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在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3日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6993291。
特此通告。
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